央广网北京7月19日消息(记者 王蕊)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突破发展,加快推动新技术应用和产业转型升级,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与2019年发布的上一版《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主要增加了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申请主体可以开展高速、快速路测试;

二是增加“示范运营”章节,明确申请主体在使用测试临牌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特定路线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或特种作业的准商业化运营活动;

三是增加“无人测试和示范”章节,明确申请主体可以开展无人测试(即无安全员测试);

四是对企业申请开展测试、示范运营和无人等方面,对申请主体提出了明确的材料、资质要求和实施步骤;

五是增加“网络及数据安全”章节,针对目前国家和行业都关注的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和数据安全,对申请主体提出了相关准入和管理要求,规定测试与示范活动中产生的数据,除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传输到境外;

六是完善了管理机制,采取企业承诺、第三方测试、专家评审、大数据监控、随机抽检、定期汇报、违规和事故处理等多种形式,事前事后确保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示范安全有序开展。

其中,除了对申请主体和运营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更加规范和明确的规定之外,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了“网络数据安全”的问题。

7月4日,国信办发布通报,称“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

包括滴滴在内25款App的下架,让“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正因如此,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对软件升级进行全流程管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同时,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合理收集和使用数据,经被收集者同意的前提下做好规则披露。不非法买卖、转让、公开相关数据;测试与示范活动中产生的数据,除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传输到境外。